护理不良事件处罚规定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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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若不良事件构成医疗事故、已经产生赔偿或给医院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事件当事人,按照医院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当事人按时主动报告不良事件的,可酌情予以从轻处罚
C.通过网络每报告一例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按照医院质量奖惩规定奖励个人20元
D.对于瞒报、漏报、谎报、缓报Ⅰ级、Ⅱ级事件的科室和个人,视情节轻重予以责令限时补报,提交整改报告,公开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先,暂缓晋升、晋级,低聘,暂停执业等
A.鼓励自愿报告,对主动报告且积极整改者,视情节轻重可减轻或免于处罚,并按照报告人的意愿对报告人行为给予保密
B.对不良事件首先提出建设性意见的科室或个人给予适当的奖励
C.对主动上报不良事件的非责任护士给予适当的奖励
D.科室每上报一例护理不良事件奖励20元
A.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B.各项护理操作均告知,必要时履行签字手续
C.树立“以人为本满意服务”的服务理念
D.严格落实各项核心制度
E.出现护理不良事件按规定及时上报,不得隐瞒
A.Ⅰ级事件(警讯事件、警告事件):非预期的死亡,或是非疾病自然进展过程中造成的永久性功能丧失
B.Ⅱ级事件(不良后果事件、差错事件):在医疗过程中因诊疗活动而非疾病本身造成的机体或功能损害,包括两种情形:有错误、有后果(非死亡或永久性功能丧失);无错误(或不能确定是否存在错误)、有后果
C.Ⅲ级事件(未造成后果事件、临界差错):虽然发生了错误事实,但未给机体与功能造成任何损害,或有轻微后果而不需要任何处理可完全康复的医疗安全(不良)事件
D.Ⅳ级事件(隐患事件、未遂事件):由于及时发现,错误在实施之前被发现并得到纠正,未造成危害的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