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其进项税额允许从中抵扣,可抵扣的计算公式: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9%)×9%()
是
是
A.9%,6%,9%,无法抵扣,无法抵扣
B.9%,3%,9%,无法抵扣,无法抵扣
C.6%,3%,9%,9%,6%
D.9%,3%,9%,无法抵扣,6%
A.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为发票上注明的税额
B.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进项税额=(票价+燃油附加费)÷(1+9%)×9%
C.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9%)×9%
D.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3%)×3%
A.电子行程单是指旅客购买空运企业民用航空运输电子客票的付款凭证或报销凭证
B.具备提示旅客行程的作用,不作为机场办理乘机手续和安全检查的必要凭证
C.行程单遗失不补,办理退票手续时无行程,可以再次向航司申请打印行程单
A.宾馆、酒店填制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B.高铁购票信息单
C.飞机登机牌
D.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
E.第三方APP公司开具相关运输、住宿发票和打印的第三方软件订单信息
A.除扣税凭证和进项税计算方法的特殊规定外,对于旅客运输的进项税抵扣原则,需要符合现行增值税进项抵扣的基本规定。比如用于免税、简易计税的不得抵扣;用于集体福利、个人消费、非正常损失等情形的不得抵扣等等
B.航空运输的电子客票行程单上的价款是分项列示的,包括票价、燃油附加费和民航发展基金。因民航发展基金属于政府性基金,不计入航空企业的销售收入。因此计算抵扣的基础是票价加燃油附加费
C.除增值税专用发票和电子普通发票外,其他的旅客运输扣税凭证,都必须是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票证才可以计算抵扣进项税,纳税人手写无效
D.与本单位建立了合法用工关系的个人发生的旅客运输费用,属于可以抵扣的范围。对于劳务派遣的用工形式,劳务派遣人员发生的旅客运输费用,应由用工单位抵扣进项税额,而不是劳务派遣单位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