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9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间,对纯电动汽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免征车辆()。
A.消费税
B.车船税
C.购置税
D.增值税
A.消费税
B.车船税
C.购置税
D.增值税
A.2017年11月30日至2020年12月31日
B.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C.2018年1月1日至2021年1月5日
D.2017年11月30日至2021年1月5日
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2013年至2017年与无形资产有关的业务资料如下:
(1)2013年1月1日以分期付款的方式购买一项无形资产,购买协议规定该项无形资产总价款为2000万元,于2013年1月1日支付款项500万元,其余款项自2013年起至2015年每年年末支付500万元,假定甲公司增量贷款年利率为6%,相关手续已经完备。
(2)该项无形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为10年,预计净残值为0,采用直线法摊销,其包含的经济利益与管理活动有关。
(3)2016年12月31日该项无形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为1000万元。
(4)已知期数为3,利率为6%的年金现值系数为2.6730,不考虑其他相关因素的影响。
要求:(1)计算该项无形资产的入账价值。
(2)做出该项无形资产2013年12月31日至2016年12月31日的会计分录。
A.2013年12月
B.2014年5月
C.2017年3月
D.2018年9月
A.每年4月1日至9月30日
B.每年9月1日至12月31日
C.每年9月1日至12月31日
D.每年9月1日至次年5月31日
A.11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
B.12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
C.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
D.9月1日至4月30日
A.1日至15日
B.1日至10日
C.1日至30日
D.1日至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