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法人金融机构整体洗钱风险管理机制有效性的评价,可以考虑以下因素()
ABCD
ABCD
A.高级管理层、反洗钱管理部门和主要业务部门、分支机构了解机构洗钱风险(包括地域、客户、产品业务、渠道)和经营范围内国家或地区洗钱威胁的情况。
B.机构洗钱风险管理政策制定情况,以及政策与所识别风险的匹配程度,如机构拓展业务范围,包括地域范围、业务范围、客户范围、渠道范围是否考虑相应的洗钱风险,并经过董事会、高级管理层或适当层级的审议决策。
C.机构反洗钱内控制度与监管要求的匹配程度,是否得到及时更新,各条线业务操作规程和系统中内嵌洗钱风险管理措施的情况。
D.以上都是
A.特定业务(含产品或服务)的交易规则
B.整体反洗钱内部控制的基础与环境
C.洗钱风险管理机制的有效性
D.特殊控制措施的有效性,包括对各类地域、客户群体、业务(含产品或服务)、渠道采取相应的特殊控制措施的有效性
A.固有风险评估、控制措施有效性评估
B.固有风险评估、剩余风险评估
C.固有风险评估、控制措施有效性评估、剩余风险评估
D.控制措施有效性评估、剩余风险评估
A.风险自评估
B.完善内控
C.反洗钱工作自查
D.客户尽职调查
A.开展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对检查结果进行分析,发现问题积极改正,检查结果与绩效考核和管理授权挂钩
B.通过内部审计开展洗钱风险管理的审计评价,检查和评价管理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C.反洗钱工作评价纳入绩效考核体系,组织架构各层级洗钱风险管理履职情况纳入绩效考核范围
D.对于发现重大可疑交易线索或防范、遏止相关犯罪行为的员工给予适当的奖励或表扬;对于未有效履行反洗钱职责、受到反洗钱监管处罚、涉及洗钱犯罪的员工追究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