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止经营,是指企业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且该组成部分已经处置或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其中,这里的条件不包括()。
A.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
B.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
C.该组成部分是专为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D.该组成部分将在一年内处置
A.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
B.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
C.该组成部分是专为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D.该组成部分将在一年内处置
A.固定资产已发生多次修理
B.固定资产处于处置状态
C.固定资产因生产季节性停休
D.固定资产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未来经济利益
A.首次满足持有待售类别划分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处置组中的资产和负债不应当调整可比会计期间资产负债表
B.企业应当在利润表中分别列示持续经营损益和终止经营损益
C.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产生的损益应作为终止经营损益列报
D.终止经营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划分条件的,原来作为终止经营损益列报的信息重新作为可比会计期间的持续经营损益列报
A、因风险管理目标发生变化,导致套期关系不再满足风险管理目标
B、套期工具已到期、被出售、合同终止或已行使
C、被套期项目与套期工具之间不再存在经济关系,或者被套期项目和套期工具经济关系产生的价值变动中,信用风险的影响开始占主导地位
D、套期关系不再满足本准则所规定的运用套期会计方法的其他条件。在适用套期关系再平衡的情况下,企业应当首先考虑套期关系再平衡,然后评估套期关系是否满足本准则所规定的运用套期会计方法的条件
A.2×18年度合并利润表中,A公司净利润在"终止经营净利润"项目中列报
B.2×18年年末合并资产负债表中,A公司的净资产在"持有待售资产"项目中列报
C.2×18年度合并利润表中,A公司净利润在"持续经营净利润"项目中列报
D.2×18年年末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的规定,将A公司纳入合并范围
A.终止经营的相关损益作为终止经营损益列报
B.终止经营的处置损益以及调整金额作为终止经营损益列报
C.对于当期列报的终止经营,在当期财务报表中将处置日前原来作为持续经营损益列报的信息重新作为终止经营损益列报,但不调整可比会计期间利润表
D.拟结束使用而非出售的处置组满足终止经营定义中有关组成部分条件的,自停止使用日起作为终止经营列报
A.该分部的分部收入占所有分部收入合计的10%或者以上
B.该分部的分部利润(亏损)的绝对额,占所有盈利分部利润合计额或者所有亏损分部亏损合计额的绝对额两者中较大者的10%或者以上
C.该分部的分部资产占所有分部资产合计额的10%或者以上
D.该分部的分部负债占所有分部负债合计额的10%或以上
B.对于换出资产,企业应当在换出资产满足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终止确认
C.换入资产的确认时点与换出资产的终止确认时点在不一致的,换入资产满足资产确认条件的,换出资产尚未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资产负债表日在确认换入资产的同时将交付换出资产的义务确认为一项负债
D.换入资产尚未满足资产确认条件,换出资产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资产负债表日不应终止确认换出资产
A.终止经营或不在从事对外贸易
B.被工商管理部门注销或吊销营业执照
C.被商务主管部门取消对外贸易经营权
D.连续两年未发生贸易外汇收支业务
A.终止经营的相关损益应当作为终止经营损益列报,终止经营损益不包含认定为终止经营前发生的损益
B.持有待售的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不再符合持有待售类别划分条件的,应当自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日起采用权益法进行追溯调整
C.终止经营应当是企业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
D.处置终止经营的过程中产生的增量费用不需要在终止经营损益中列报
A.固定资产满足“处于处置状态”条件时,当予以终止确认
B.固定资产满足“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条件时,应当予以终止确认
C.企业出售固定资产时,应通过“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核算
D.企业出售、转让、报废固定资产或发生固定资产毁损,应当将处置收入扣除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A.提交完整的投标文件
B.能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
C.提交了资格审查文件
D.能够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
E.经评审价格最低,低于成本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