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两人拟设立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由甲、乙、丙三人组成,丙为董事长。应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交的申请文件是( )。
A.全体出资人就公司设立作出的决议
B.由丙签发的出资证明书
C.甲、乙、丙的身份证明
D.甲、乙个人财产清单
A.全体出资人就公司设立作出的决议
B.由丙签发的出资证明书
C.甲、乙、丙的身份证明
D.甲、乙个人财产清单
A.有限责任公司初次股东会由股东协商召集和主持,以后的股东会一般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或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主持
B.甲国有公司与乙国有公司共同投资设立一家丙有限责任公司,丙公司董事会成员的人数应为5~15人
C.公司的监事一律由职工代表出任
D.公司的监事不得兼任本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A.任免企业的经理副经理
B.任免企业的财务负责人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C.任免企业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和监事
D.向企业的股东会或股东大会提出董事监事人选
2006年3月,甲、乙、丙3个企业决定共同投资设立远方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远方公司)。发起人协议的部分内容如下:远方公司的注册资本拟定为3000万元人民币。其中甲以厂房设备折价1000万元出资;乙以现金800万元、非专利技术折价400万元出资(非高新技术);丙以注册商标折价800万元出资。2006年4月1日远方公司正式登记成立,并进行了公告。同年5月,远方公司召开了一次股东会,并作出了如下决议:①认为公司监事会中的两名职工代表业务能力不行,决定由在职工中有影响力的李某和该市税务局张某来代替两人的位置;②决定各股东不按出资比例分配红利,而由三个股东平均分配;③决定发行公司债券1200万元,所募资金用于扩大生产经营和改善职工福利。
但不久,远方公司因经营决策发生重大失误很快陷入亏损。同年9月股东决定解散公司。在清算过程中发现公司董事赵某在清算期间曾同本公司进行过一次经营交易活动,但赵某表示这是经公司董事会同意的。
根据上述事实,回答下列问题:
(1)甲、乙、丙订立的发起人协议有什么不合法之处?
(2)2006年公司召开的股东会做出的决议①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3)2006年公司召开的股东会做出的决议②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4)2006年公司召开的股东会做出的决议③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5)赵某与远方公司的交易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
2016年8月,广州市甲、乙两企业经协商,决定共同创办一以商品批发为主的有限责任公司。双方各出资1万元,注册资本共2万元,双方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公司设立股东会、董事会和两名监事。以董事会为公司的最高权利机构。公司还准备通过有关部门批准后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甲受托于2016年9月向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办理报批手续。
问:(1)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遵照哪部法律?
(2)该公司是否获得批准而设立?为什么?
A.甲公司以其商誉作价50万元出资
B.乙公司以其特许经营权作价100万元出资
C.张某以其非专利技术作价100万元出资
D.杨某以其劳务作价50万元出资
海容文化用品公司系由甲、乙、丙、丁四位自然人和丰利印刷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丰利公司”)共同发起设立,于2003年组建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容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总股本5000万股,其中甲、乙、丙、丁各持有500万股,丰利公司持有3000万股。海容公司2003年、2004年均为保本经营,2005年盈利500万元(税后利润)。2006年初,公司董事会为2006年度股东大会拟定了以下两项议案:(1)决定以上年的500万元利润,按每10股送1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发放股票股利;(2)为海容公司取得银行贷款,拟以海容公司全体股东所持股份质押给银行。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是,全体股东一致同意第(1)项议案;对于第(2)项议案,只有丰利公司赞成,甲乙丙丁均投票反对。试分析上述两项议案是否可以实施,并说明理由。
(1)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5万元,甲以现金15万元出资、乙以实物作价出资16万元、丙以商标权作价出资14万元。
(2)全体股东首期出资为10万元,其余的出资自公司成立之曰起2年内缴清。
(3)因公司股东人数少、经营规模小,公司不设董事会,设一名执行董事;以该执行董事兼任公司总经理,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4)三位股东平均分配公司利润、平均承担公司亏损。
要求: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分析回答下列问题:
(1)根据上述要点(1)所述,分析说明该公司的注册资本、货币出资的比例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2)根据上述要点(2)所述,分析说明该公司的出资期限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3)根据上述要点(3)所述,分析说明该公司不设立董事会,并以执行董事作为公司法定代表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4)根据上述要点(4)所述,分析说明该公司利润分配和亏损承担的约定是否符合规定。
A.请求法院解散该公司
B. 请求法院撤销该股东会决议
C. 请求公司以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
D. 不经其他股东同意而将其股份转让给第三人
A.只要甲、戊达成协议即可转让
B.应当经乙、丙、丁一致同意方可转让
C.应当经股东会审议批准方可转让
D.如果能够取得乙、丙、丁中两人以上同意即可转让
A、B、C三家国有企业拟投资组建一个有限责任公司,经协商共同草拟了一份公司章程。其条款要点如下:
(1)公司由A、B、C三方组建。
(2)公司为以从事生产经营为主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总额为100万元人民币。
(3)A方以工业产权、专有技术折价出资,占注册资本的25%;B方以现金30万元人民币及机器设备折价出资,占注册资本的40%,C方以土地使用权及厂房折价出资,占注册资本的35%。
(4)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由7人组成,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
(5)公司存续期间,经董事会一致同意,出资方可以抽回自己的投资额。
(6)公司产生利润,缴纳所得税后,应按约定比例直接分配给各出资方。即按A方30%,B方40%,C方30%进行利润分配。
请分析说明上述章程条款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什么?
A.甲、乙、丙、丁的出资比例为4:3:2:1
B.合伙企业事务委托甲、乙两人执行
C.乙、丙只以其各自出资额为限对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D.对合伙企业事项作出决议实行全体合伙人一致通过的表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