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张某和孩子都要登记,孩子户口填待定,本户年内有出生人口
B.孩子不是调查对象,不登记,张某也不填报生育
C.孩子视为落户本小区,张某填报生育
D.张某填报生育,孩子不登记
A.(a-10%)(a+15%)万元
B.(1-10%)(1+15%)万元
C.(a-10%+15%)万元
D.(1-10%+15%)万元
王某自丈夫去世后,一直与公婆居住在一起,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王某有一子黄某。王某的公公去世后()。
A.黄某可以代位继承其父应继承的份额,王某无继承权
B.王某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黄某不得代位继承
C.王某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黄某有代位继承权
D.王某属于可以适当分得一些财产的人,但无继承权
张某(男)和李某(女)1990年结婚,并于1992年生育一子。1994年,张某所在单位因经营不景气,由3月份开始发不出职工工资,全家依靠李某一个人的收入维持生活。同年8月,双方协议离婚。按照协议,孩子归李某抚养,夫妻共同财产也归李某所有。1995年3月,张某辞去原来工作,得到单位补发的一年基本工资12000元,以此为本钱与他人合伙经营水果,规模不断扩大,1997年张某已经存款20万元并经营了一家果品商店。1997年5月,张某和李某协商复婚。1997年7月,张某用10万元从赵某处购买了小货车一辆,并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此事遭到李某强烈反对,认为由1994年3月开始全家就依靠自己一个人的收入生活,离婚后孩子也归自己抚养,以后张某使用本属于夫妻共有的补发工资经营,才能够有所发展,现在双方已经复婚,张某购买汽车的行为属于擅自动用夫妻共同财产,因未经财产共有人同意,这一汽车交易行为应该无效。张某则坚持自己对复婚前的个人财产享有处分权,不仅购买汽车是正当行为,而且汽车也属于自己所有,今后使用汽车经营的收益也应算作个人财产。
请回答:(1)哪些财产属于张某和李某的共有财产?
(2)张某购买汽车的行为是否属于擅自处分夫妻共有财产?是否有效?
(3)张某购买的汽车所有权归谁?以后使用这辆汽车经营的收益归谁所有?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人民法院是否应判决原告李某与被告潘某离婚?为什么?
A.解除危难
B.缓解困难
C.促进发展
D.促进公正
A.王某的父母
B.王某的女儿小圆
C.王某的女儿小圆和张某
D.王某的父母、王某的女儿小圆和张某
A.婚生子女,因为张某与王某在婚姻存续期间一致同意人工授孕
B.非婚生子女,因为张某与张小某不存在血缘关系
C.非婚生子女,因为张小某出生时,张某已经去世
D.非婚生子女,因为张某已通过书面形式明确表达不要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