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负责压力容器()工作,监督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锅炉压力容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中规定:进品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性能的监督检验由进口设备安装所在地的省级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授权的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所进行,不能委托其他单位进行。()
《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钢印管理规则(试行)》规定,持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钢印者必须在锅炉压力容器部件或产品的检验工作完成且合格后打钢印及标志。()
我国《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把压力容器定义为“压力为()以上的各种压力容器”。并明确规定,设计、制造、()、()、检验、维修、改造等部门必须()。
《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中规定,多腔压力容器(如换热器的管程和壳程、余热锅炉的汽包和换热室、夹套容器等)按照类别高的压力腔作为该容器的类别并按该类别进行使用管理。()
A.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管理部门
B.当地建筑安全质量管理部门
C.当地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D.当地人民政府
A.《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所指的锅炉、压力容器的生产包括其设计、制造、安装、改造和维修。
B.锅炉、压力容器的生产、使用、检测及其监督检查应当遵守《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C.生产、使用、检测及其监督检查军事装备、核设施、航空航天器、铁路机车、海上设施和船舶以及矿山井下使用的特种设备、民用机场专用设备应当遵守《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D.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用起重机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安装、使用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按照《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规定,改变压力容器的使用条件(介质、温度、压力、用途等)时,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经省级或国家安全监察机构同意后,由具有资格的制造单位更换安全附件,重新涂漆和标志;经检验单位进行内、外部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后,由使用单位重新办理使用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