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请给出正确答案)
[单选题]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8号规定,自2021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也就是说,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100万以内,由实际税负5%降至?()
A.3%
B.4%
C.2.5%
查看答案
如果结果不匹配,请 联系老师 获取答案
A.3%
B.4%
C.2.5%
A.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报告
B.当期货币资金余额材料
C.连续3个月缴纳税款情况和资产负债表
D.应付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等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支出预算材料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第25号)第二十三条规定:企业逾期五年以上的应收款项在会计上已作为损失处理的,可以作为坏账损失,但应说明情况,并出具专项报告。()
判断对错
A.2021年03月31日
B.2021年04月01日
C.2021年12月01日
D.2021年12月31日
A.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B.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C.2019年7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D.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A.增加非独立核算分支机构自愿参与纳税信用评价
B.增加纳税信用评价前指标复核机制,满足纳税人合理需求
C.调整纳税信用起评分的适用规则
D.调整D级评价保留2年的措施,适当放宽有关标准
A.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B.国内增值税、国内消费税
C.房产税
D.城市建设维护税
E.城镇土地使用税
F.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
A、转字第××号
B、收字第××号
C、转字第××1/2号和转字第××2/2号
D、付字第××1/2号和付字第××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