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风险岗位人员如发生意外职业暴露,立即按照《南京海关新冠病毒职业暴露应急处置预案》进行报告、评估和应急处置,按规定做好隔离观察及进一步检查、检测和治疗等处理,最大限度防控职业感染()
是
解析: 国家卫生健康委2022年12月26日发布公告,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更名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根据公告,经国务院批准,自2023年1月8日起,解除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采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不再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规定的检疫传染病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