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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资金证明,客户需要提供的材料为()
A.《资金证明业务申请书》或《银行询证函》
B.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C.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通过邮寄方式的无需提供)
D.出具非标格式的,应提供相应格式的资金证明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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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资金证明业务申请书》或《银行询证函》
B.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C.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通过邮寄方式的无需提供)
D.出具非标格式的,应提供相应格式的资金证明文本
A.如果为预售,必须提供房产部门预售合同登记证明,现房或二手房则无需提供房产部门登记。
B.如果买房日为2006年9月以后,结汇还贷仍然需要提供汇发〔2006〕47号文件规定凭证,银行需审核并复印。
C.购买房产后出售获得人民币无须经外汇局核准,银行审核相关材料后可以办理购汇和汇出。
D.因故无法购买房产的购房款退回必须经外汇局核准后银行才可以办理购汇和汇出。
A.开户网点应查询客户的反洗钱风险分类等级,并对其进行公转私限额及批量支付权限的设置。
B.开户网点应查询客户的信用评价分类等级,并对其进行公转私限额及批量支付权限的设置。
C.若该单位为二类客户,应关闭其付款业务的“批量支付”功能
D.若该单位为三类客户,应关闭其付款业务的“批量支付”功能
E.根据电子银行操作规程规定,若该单位属于二类(或三类)客户,经开户网点网点负责人签字同意后可直接审批同意客户的申请,不需客户提供附加的说明材料和证明材料。
F.根据电子银行操作规程规定,若该单位属于二类(或三类)客户,应向开户行提供说明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说明其办理公转私或批量支付业务的用途及设置该限额的必要合理性。
A.柜员应对其进行身份信息联网核查,保存核查记录;对于信息不相符的应要求其提供辅助证明材料,方可在综合业务系统中办理开户业务。
B.对于信息不相符的应要求其提供辅助证明材料,方可在综合业务系统中办理开户业务。
C.对于信息不相符的,应拒绝办理。
D.客户应提供有效身份证件。
A.法人账户透支业务是银行为满足客户发生频率较高但每笔金额不大、期限不长的融资需求而推出的信贷类产品
B.客户与银行签定协议以后,实际使用银行资金时,不需要再向银行提出任何形式的申请,只要实际要求动用的金额超过约定账户的存款余额,差额部分(不能超过约定的额度)银行将自动提供融资
C.银行通过法人账户透支的形式为客户提供融资服务时,需要设立专门的贷款账户以便于管理
D.客户使用和归还银行资金不需要额外手续,只需要按照正常结算程序办理支付和收款进账即可
A.终止为客户办理后续业务
B.继续为客户办理后续业务
C.要求客户提供原开户依据
D.要求客户提供更名证明
A.反映和监督采购资金支出和应付情况
B.跟踪应付账款的到期期限,争取合理折扣
C.及时办理采购业务,保证材料不短缺
D.及时提供债务总额和现金需要量,为采购管理提供决策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