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合同法》对买卖合同中标的物风险的负担作出了较为详细的规定;下列有关风险负担的表述正
A.特定物的风险在合同成立后即由买受人承担
B.需要运输的标的物,自交付给买受人后风险转移给买受人
C.在途货物的风险除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后即转移给买受人
D.在由于标的存在质量瑕疵,买受人拒绝受领的情况下,风险转移给买受人
A.特定物的风险在合同成立后即由买受人承担
B.需要运输的标的物,自交付给买受人后风险转移给买受人
C.在途货物的风险除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后即转移给买受人
D.在由于标的存在质量瑕疵,买受人拒绝受领的情况下,风险转移给买受人
A.出卖人按照约定期限交付标的物
B.出卖人按照约定地点交付标的物
C.出卖人对标的物的瑕疵负担保责任
D.出卖人旧物回收的义务
该买卖合同自2月4日起归于无效
该买卖合同自3月4日起归于无效
该买卖合同自4月4日起归于无效
该买卖合同自5月4日起归于无效
A.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标的物是提存的条件之一
B.提存物在提存期间产生的孳息归提存人所有
C.债权人超过法定期限不领取提存物,提存物归债务人所有
D.提存期间,提存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提存机关承担
A.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应当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以运交给买受人
B. 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应当将标的物直接交付给买受人
C. 标的物不需要运输,出卖人和买受人订立合同时知道标的物在某一地点的,出卖人应当在该地点交付标的物
D. 标的物不需要运输,出卖人和买受人订立合同时不知道标的物在某一地点的,应当在买受人订立合同时的营业地点交付标的物
A.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1/3,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支付到期价款的,出卖人可以请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
B.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经催告后在3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当事人一方可以请求解除合同
C.在试用买卖中,标的物在试用期内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
D.所有权保留买卖合同中,出卖人对标的物的所有权,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A.在分期付款买卖中,当事人可以约定标的物所有权和风险承担的转移时间;没有约定的,该时间应当是标的物交付之日
B.试用买卖中,在试用期间届满,买受人对是否购买标的物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购买
C.在凭样品买卖中,买受人不知道样品有隐蔽瑕疵的,即使交付的标的物与样品相同,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的质量仍然应当符合同种物的通常标准
D.在分期付款买卖中,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1/5的,出卖人可以要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
A.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支付之后由出卖人承担
B.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自承运人将货物交付给买受人时由买受人承担
C.对于需要运输的标的物,出卖人将标的物交给第一承运人后,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D.出卖人依约将标的物置于交付地点,买受人违反约定没有收取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出卖人将标的物置于交付地点时由买受人承担
买受人下落不同,出卖人将标的物提存的
标的物已运抵交付地点,买受人因标的物质量瑕疵而拒收货物的
合同约定在标的物所在地交货,买受人违反约定未前往提货的
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买卖双方未就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做特别约定的
A.出卖人按照约定将标的物置于交付地点,买受人违反约定没有收取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自违反约定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
B.因买受人原因致使标的物不能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的,买受人应当自违反约定之日起承担标的物损毁、灭失的风险
C.出卖人按照约定未交付有关标的物的单证和资料的,不影响标的物损毁、灭失风险的转移
D.出卖人根据合同约定将标的物运送至买受人指定地点并交付给承运人后,标的物损毁、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