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B.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C.分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D.分公司可以成为总公司的保证担保人
A.内控制度健全;
B.现有机构运转正常,且最近1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
C.拟任主要负责人符合规定的条件;
D.拟设分支机构具备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和与经营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申请设立省级分公司以外分支机构的,应当符合以下哪些条件:()。
A.符合申请人自身发展规划,保险公司上一年度及提交申请前连续两个季度偿付能力均达到充足Ⅰ类;
B.保险公司上一年度及提交申请前连续两个季度分类监管类别不低于B类,且省级分公司上一年度及提交申请前连续两个季度分类监管类别不低于C类;
C.保险公司具备良好的公司治理,内控健全,申请人具备完善的分支机构管理制度;
D.在保险公司住所地以外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设立的,当地省级分公司已经开业;
E.拟设机构的上级直接管理机构开业满三个月。省级分公司在其所在地市设立分支机构不受此限制;
F.拟设机构的上级直接管理机构内控健全,且有符合拟设机构主要负责人任职条件的筹建负责人;
保险公司申请设立省级分公司,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A.符合自身发展规划。其中,成立三年以内的保险公司设立省级分公司,如与该公司成立时提交的发展规划不一致的,应当说明理由;
B.上一年度及提交申请前连续两个季度偿付能力均达到充足Ⅱ类,且上一年度及提交申请前连续两个季度分类监管类别均不低于B类;
C.具备良好的公司治理,内控健全,具备完善的分支机构管理制度;
D.最近两年内无受金融监管机构重大行政处罚的记录;
E.不存在申请人或者其管理人员因工作行为涉嫌重大违法犯罪,正在受到金融监管机构或者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的情形;
F.已设立的省级分公司运转正常,最近两年内没有发生省级分公司市场退出情形,且有符合省级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条件的筹建负责人;
设立分支机构,应当提出设立申请,并符合下列哪些条件:()。
A.上一年度偿付能力充足,提交申请前连续2个季度偿付能力均为充足;
B.保险公司具备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内控健全;
C.申请人具备完善的分支机构管理制度,有申请人认可的筹建负责人;
D.对拟设立分支机构的可行性已进行充分论证;
E.在住所地以外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设立省级分公司以外其他分支机构的,该省级分公司已经开业;
F.申请人最近2年内无受金融监管机构重大行政处罚的记录,不存在因涉嫌重大违法行为正在受到中国保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G.申请设立省级分公司以外其他分支机构,在拟设地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内,省级分公司最近2年内无受金融监管机构重大行政处罚的记录,已设立的其他分支机构最近6个月内无受重大保险行政处罚的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