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2017年11月30日至2020年12月31日
B.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C.2018年1月1日至2021年1月5日
D.2017年11月30日至2021年1月5日
B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增值税税率为13%,2020年12月 发生下列经济业务: (1) 销售产品批,货款及税款尚未收到。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售价为50000元,增值税为6 500元。该批产品成本为20000元。 (2)本月业务招待费2000元,以转账支票付讫。 (3)结转出售固定资产净收益5000元。 (4)用银行存款支付广告费3000元。 (5) 按规定确认本月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5000元、教育费附加1000元。 (6)计算确认本月应交所得税,税率为25%。要求: (1) 逐笔编制会计分录; (2) 计算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和净利润
A.1月20日调整固定资产的初始入账金额,该固定资产于2010年12月5日建造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暂估价入账
B.2月1日临时股东大会决议购买乙公司51%的股权并于3月28日执行完毕
C.2月15日盘盈一台价值5万元的设备
D.3月28日董事会决定分配2010年度现金股利每股0.50元,共计金额1 400万元
E.3月29日售出商品发生销售折让,该商品于2010年12月份售出
乙企业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科研所赔偿损失
乙企业有权主张合同无效,并要求甲科研所承担违约过失责任
乙企业有权撤销合同,并要求甲科研所承担违约过失责任
乙企业至7月1日方有权要求甲科研所承担违约责任
A.-120.71025
B.152.2102
C.180.33525
D.-270.033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