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当列示每股收益的企业,比较财务报表中上年度的每股收益按照()的规定计算和列示。
A.《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实操指南
B.《企业会计准则第31号——现金流量表》
C.《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
D.《企业会计准则第34号——每股收益》
A.《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实操指南
B.《企业会计准则第31号——现金流量表》
C.《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
D.《企业会计准则第34号——每股收益》
A.企业可能通过出售、清算、返还股本或放弃全部或部分权益等方式处置其在境外经营中的利益
B.企业处置全部境外经营时,应当将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有关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其他综合收益),自所有者权益项目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C.企业部分处置境外经营的,应当按处置的比例计算处置部分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其他综合收益),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D.企业部分处置境外经营的,应当将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有关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其他综合收益),全部自所有者权益项目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A.《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B.《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
C.《企业会计准则第34号—每股收益》
D.《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分部报告》
A.发生反向购买当期,用于计算每股收益的发行在外普通股加权平均数应区分自当期期初至购买日和自购买日至期末发行在外的普通股数量考虑
B.发生反向购买当期,用于计算每股收益的发行在外普通股加权平均数为法律上母公司实际发行在外的普通股数量
C.发生反向购买当期,用于计算每股收益的发行在外普通股加权平均数为法律上母公司向法律上子公司股东发行的普通股数量
D.比较合并财务报表的基本每股收益,应以在反向购买中法律上子公司向法律上母公司股东发行的普通股股数计算确定
A.对于不重要的前期差错,企业不需调整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期初数,但应调整发现当期与前期相同的相关项目
B. 如果前期差错发生在列报的最早前期之前,则追溯重述列报的最早前期的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相关项目的期初余额
C. 确定前期差错影响数不切实可行的,可以从可追溯重述的最早期间开始调整留存收益的期初余额,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的期初余额也应当一并调整,也可以采用未来适用法
D. 在编制比较财务报表时,对于比较财务报表期间的重要的前期差错,应调整各该期间的净损益和其他相关项目,视同该差错在产生的当期已经更正
A.资产负债表后来、财务汇报同意报出前提议或宣布发放的股利总额和每股股利金额
B.遵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申明
C.重要会计政策的阐明
D.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A.清算资产负债表列示的项目,需要区分流动和非流动
B.清算现金流量表应当采用间接法编制
C.清算损益表中本期数反映破产企业从被法院宣告破产之日至本破产报表日期间有关项目的发生额
D.债务清偿表应按有担保的债务和普通债务分类设项
E.破产企业资产项目和负债项目的差额在清算资产负债表中作为清算净值列示
A.利润总额
B.稀释每股收益
C.提取的盈余公积
D.当期发生的利得和损失项目及其总额
E.会计政策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累积影响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