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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除某6千伏线路4-13号杆及导线,未制定杆及导线拆除的工作方案和安全措施;工作负责人未认真交待现场风险、未对断线地点进行安排和布置,安排分三个小组工作,分工不明确;第3组专责监护人带领作业人员放下6号杆导线,来到5号杆时(2组正在放下7-8号杆导线),发现该5号杆有纵向裂纹,杆顶横担扭动,第3组专责监护人未组织人员撤离作业现场,要求作业人员停止工作,自己去查看7-8号杆导线;期间作业人员在5号杆无拉线的情况下,自行登上5号杆突然剪断导线,作业人员安全带系在杆顶横杆上随杆倒下,作业人员抢救无效死亡。该起事故存在违章行为:工作负责人未认真交待现场风险、未对断线地点进行安排和布置,安排分三个小组工作,分工不明确。违反《安规》关于“在检修工作前应进行工作布置,明确工作地点、工作任务、工作负责人、作业环境、工作方案和书面安全要求,以及工作班成员的任务分工”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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