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规定,改变压力容器的使用条件(介质、温度、压力、用途等)时,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经省级或国家安全监察机构同意后,由具有资格的制造单位更换安全附件,重新涂漆和标志;经检验单位进行内、外部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后,由使用单位重新办理使用证。()
TSG R7001-2004《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规定,全面检验时如果发按压力容器有明显的应力腐蚀、晶间腐蚀、表面脱碳、渗碳、石墨化、蠕变、氢损伤等材质劣化倾向并且产生不可修复的缺陷或者损伤时,安全状况等级应当定为5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