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27日,广东证监局对原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常平振兴三街证券营业部负责人陈锐强出具警示函。经查,其在担任营业部负责人期间,存在违规推荐非万联证券代销的私募基金产品、并作出保本保收益承诺的行为。上述行为不符合《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
A.替客户办理账户开立、注销、转移,证券认购、交易或者资金存取、划转、查询等事宜
B.为客户之间的融资提供中介、担保或者其他便利
C.提供、传播虚假或者误导客户的信息,或者诱使客户进行不必要的证券买卖
D.向客户传递由证券公司统一提供的证券类金融产品宣传推介材料及有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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