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国均、王建忠、李益明通过上海的一家旅行社办理了15天的出国旅游签证,还通过某一中等专业学校,花钱为没有经过正规培训的出国劳务人员办理了《职业资格证书》和《职业岗位技能证书》,然后带他们乘船从海路出境。在马来西亚,李益明通过非法途径为劳务人员办理“工作准证”、“安全证”。就这样,他们先后11次成功偷渡142人到马来西亚打工,收取了劳务费约400万元。其中第10次,在办理出境手续时,三人对检查人员进行威胁,抗拒检查;第11次,顾国均见谢某颇有姿色,威胁她说,如果不和他睡一晚,到马来西亚就把她一个人扔下不管,谢某害怕,只得和顾国均发生了性关系。对本案中各个行为人的行为应该如何定性?()
A.三人的行为构成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妨害公务罪共犯
B.三人的行为构成骗取出境证件罪、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共犯
C.顾国均的行为构成强奸罪
D.三人的行为构成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共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