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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机关与企业不能达成预约定价安排的,税务机关在协商过程中所取得的有关企业的提议、推理、观念和判断,可以用于对该预约定价安排涉及关联交易的特别纳税调查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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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5
B.10
C.15
D.20
A.预备会谈阶段税务机关和企业无法达成一致意见
B.预约定价安排申请草案拟采用的定价原则和计算方法不合理,且企业拒绝协商调整
C.企业拒不提供有关资料或者提供的资料不符合税务机关要求,且不按时补正或者更正
D.企业拒不配合税务机关进行功能和风险实地访谈
E.其他不适合谈签预约定价安排的情况
A.主管税务机关和省级税务机关
B.主管税务机关和国家税务总局
C.省级税务机关和国家税务总局
D.主管税务机关和上一级税务机关
A.预约定价安排采用四分位法确定价格或者利润水平
B.预约定价安排执行期间,主管税务机关与企业发生分歧的,必须层报国家税务总局协调
C.税务机关发现企业隐瞒事实的,应当认定预约定价安排自始无效
D.预约定价安排适用于主管税务机关向企业送达接收其谈签意向的《税务事项通知书》之日所属纳税年度起3至5个年度的关联交易
E.预约定价安排执行期满后自动失效,企业申请续签的,应当在预约定价安排执行期满之日前90日内向税务机关提出续签申请
A.成本分摊协议限于集团采购和集团营销策划
B.企业应自与关联方签订(变更)成本分摊协议之日起3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成本分摊协议副本,并在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时,附送《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
C.税务机关应当加强成本分摊协议的后续管理,对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和成本与收益相匹配原则的成本分摊协议,实施特别纳税调查调整
D.企业可采取预约定价安排的方式达成成本分摊协议
E.企业与其关联方签署成本分摊协议,未按规定备案或准备、保存和提供有关成本分摊协议的同期资料,其自行分摊的成本不得税前扣除
A.国家税务总局
B.省税务局
C.主管税务机关
D.国家税务总局和主管税务机关
A.预约定价安排执行期满之日前90日内向税务机关提出续签申请
B.报送《预约定价安排续签申请书》
C.提供执行现行预约定价安排情况的报告
D.提供现行预约定价安排所述事实和经营环境是否发生实质性变化的说明材料
E.提供续签预约定价安排年度的预测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