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在第一次讯问中,要对被告人陈某告知的内容有()。
A.有权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
B.有权拒绝回答与本案无关的问题
C.有权聘请律师为其辩护
D.有权要求侦查员回避
A.有权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
B.有权拒绝回答与本案无关的问题
C.有权聘请律师为其辩护
D.有权要求侦查员回避
犯罪嫌疑人马林,男,1986年3月6日出生;吕阳,男,1983年7月1日出生。二人均是中学毕业待业在家,无所事事,游手好闲,时常搭伴出去玩乐。2002年1月9日,马林与吕阳一起去县城里的网吧。二人玩了一上午的游戏。中午因费用问题与网吧老板田云发生激烈争执,被田云推搡了几下,二人怀恨在心,伺机报复。当晚23时许,二人商量好后,带上事先准备好的汽油,趁人不备,将汽油洒在网吧的木质大门、窗户上,用打火机点燃。由于网吧出口已被大火封住,导致正在上网的人员中6人死亡、17人受伤的严重后果。市公安局立即组织侦查人员对案件进行立案侦查,经检察院批准对二犯罪嫌疑人执行了逮捕。在对二人进行讯问时,均未通知其父母等到场。吕阳的父亲吕森请求会见吕阳,并为其聘请律师,被侦查人员以侦查阶段无权委托辩护人为由予以拒绝。案件侦查终结后移送至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市人民检察院于接到案件材料之日起的第5日告知马林和吕阳有权委托辩护人。吕阳委托其叔叔吕鹏(某公司职员,中专学历)担任其辩护人,马林表示不委托辩护人。吕鹏经检察院许可,会见了吕阳,查阅了本案的所有诉讼材料,并对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了必要的调查取证工作。检察院经审查起诉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遂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在审理过程中,吕鹏经法院许可又查阅了本案所指控的犯罪事实的材料,会见了被告人吕阳,会见时人民法院派员在场。马林仍然不愿委托辩护人,审判人员为其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刘敏担任辩护人,但马林拒绝辩护,法院遂准许其自行辩护。经审判,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吕阳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马林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1)本案中公安局进行的诉讼程序有无违法之处?并说明理由。 (2)本案中检察院进行的诉讼程序有无违法之处?并说明理由。 (3)本案中法院进行的诉讼程序有无违法之处?并说明理由。
A.第一份讯问笔录,没有记录告知张某的诉讼权利义务内容
B.第二份讯问笔录进行讯问的民警没有签名
C.第三份讯问笔录张某没有签名
D.第四份讯问笔录填写的讯问时间有误
A.摄影师和张某,不包括电器厂
B.张某和电器厂,不包括摄影师
C.摄影师和电器厂,不包括张某
D.摄影师、张某和电器厂
A.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的规章制度
B.不能妨碍物业公司管理服务工作
C.遵守《业主公约》
D.按时交纳物业管理费
A.拘留孙某时,必须出示拘留证
B.拘留孙某后,应在12小时内将其送看守所羁押
C.拘留后对孙某的所有讯问都必须在看守所内进行
D.因怀疑孙某携带管制刀具,拘留时公安机关无须搜查证即可搜查其身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