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将艾滋病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纳入高危管理
B.于儿童满1、3、6、9、12和18月龄时,分别进行随访和体格检查,观察有无感染症状出现
C.对所生儿童于出生后6周和3个月时,分别采集血标本,进行婴儿感染早期诊断(HIV病毒核酸检测)
D.未进行婴儿早期诊断检测或婴儿早期诊断检测结果为阴性的儿童,应于12、18月龄进行艾滋病抗体筛查及必要的补充试验,以明确艾滋病感染状态
A.定期随访
B.早期抗病毒治疗
C.避免与他人交往,预防交叉感染
D.性生活应使用避孕套
E.严禁献血
A.侵犯T淋巴细胞,严重损伤免疫系统
B.易发生变异,逃避免疫系统攻击
C.可维持潜伏感染的状态
D.病毒基因组可整合进宿主基因组
E.抗gp120IgG起持续性免疫保护作用
A.①使用青霉素治疗;②按照治疗方案要求全程、足量治疗;③治疗应在分娩前1个月完成
B.临产时发现的感染孕产妇,应立即启动并完成1个疗程的治疗
C.梅毒螺旋体血清学试验阳性、非梅毒螺旋体血清学试验阴性的孕产妇,应给予1个疗程的治疗
D.苄星青霉素治疗期间,若中断治疗超过1周;或采用其他药物(普鲁卡因青霉素、头孢曲松或红霉素)治疗期间,遗漏治疗1日或超过1日,均应重新开始计算疗程并继续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