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1]
2007年8月8日,甲、乙、丙、丁共同出资设立了一家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公司)。公司未设董事会,仅设丙为执行董事。2008年6月8日,甲与戊订立合同,约定将其所持有的全部股权以2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戊。甲于同日分别向乙、丙、丁发出拟转让股权给戊的通知书。乙、丙分别于同年6月20日和24日回复,均要求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甲所持公司全部股权。丁于同年6月9日收到甲的通知后,至7月15日未就此项股权转让事项作出任何答复。戊在对公司进行调查的过程中,发现乙在公司设立时以机器设备折合30万元用于出资,
A.乙和丙均不愿意购买,甲有权将出资转让给丁
B.乙和丙均不愿意购买,甲无权将出资转让给丁
C.乙和丙共同购买甲拟转让给丁的出资
D.由乙或丙购买甲拟转让给丁的出资
I由乙或丙购买甲拟转让给丁的出资
II乙和丙共同购买甲拟转让给丁的出资
III乙和丙均不愿意购买,甲无权将出资转让给丁
IV乙和丙均不愿意购买,甲有权将出资转让给丁
A.I、II、III
B.I、II、IV
C.II、III、IV
D.I、III、IV
A.丙不能取得股东资格
B.丙取得股东资格,但年终分红应转交给丁
C.丁有权参加股东大会
D.丁若要主张股东资格,需经其他股东一致同意
A.由丙补交其差额,甲、乙和丁对其承担连带责任
B.丙应当向甲、乙和丁承担违约责任
C.由丙补交其差额,甲、乙对其承担连带责任
D.丙应当向甲、乙承担违约责任
A.只要甲、戊达成协议即可转让
B.应当经乙、丙、丁一致同意方可转让
C.应当经股东会审议批准方可转让
D.如果能够取得乙、丙、丁中两人以上同意即可转让
海容文化用品公司系由甲、乙、丙、丁四位自然人和丰利印刷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丰利公司”)共同发起设立,于2003年组建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容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总股本5000万股,其中甲、乙、丙、丁各持有500万股,丰利公司持有3000万股。海容公司2003年、2004年均为保本经营,2005年盈利500万元(税后利润)。2006年初,公司董事会为2006年度股东大会拟定了以下两项议案:(1)决定以上年的500万元利润,按每10股送1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发放股票股利;(2)为海容公司取得银行贷款,拟以海容公司全体股东所持股份质押给银行。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是,全体股东一致同意第(1)项议案;对于第(2)项议案,只有丰利公司赞成,甲乙丙丁均投票反对。试分析上述两项议案是否可以实施,并说明理由。
A.如果至2020年12月1日丙仍未答复,应视为丙同意甲转让股权
B.如果戊以同等条件要求购买,甲应当将股权转让给戊
C.如果至2020年12月1日丙仍未答复,同意和视为同意甲转让股权的其他股东人数为3人
D.不论戊开出何等条件,甲均应将股权转让给戊
A.必须经甲、乙、丙、丁全部通过,因乙不同意而不能通过
B.必须经甲、乙、丙全部通过,因乙不同意而不能通过
C.必须经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因甲、丙、丁所持表决权占46%,因此不通过
D.必须经甲、乙、丙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因甲、丙所持表决权仅占50%,因此不通过
A.甲
B.乙
C.丙
D.丁
A.甲、乙、丙均在股东会会议上表决同意的,A公司即可实施该事项
B.乙、丙均在股东会会议上表决同意的,A公司即可实施该事项
C.丙、丁均在股东会会议上表决同意的,A公司即可实施该事项
D.乙、丙、丁均在股东会会议上表决同意的,A公司即可实施该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