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材料应当在保险公司设立分支机构时提交的有()
A.保险公司上一年度公司治理结构报告以及申请人内控制度
B.分支机构设立的可行性论证报告,包括拟设机构3年业务发展规划和市场分析,设立分支机构与公司风险管理状况和内控状况相适应的说明
C.申请人分支机构管理制度
D.具有合法的营业场所,安全、消防设施符合要求
ABC
A.保险公司上一年度公司治理结构报告以及申请人内控制度
B.分支机构设立的可行性论证报告,包括拟设机构3年业务发展规划和市场分析,设立分支机构与公司风险管理状况和内控状况相适应的说明
C.申请人分支机构管理制度
D.具有合法的营业场所,安全、消防设施符合要求
ABC
A.申请前连续2个季度的偿付能力报告和上一年度经审计的偿付能力报告
B.分支机构设立的可行性论证报告,包括拟设机构3年业务发展规划和市场分析,设立分支机构与公司风险管理状况和内控状况相适应的说明
C.申请人作出的其最近3年无受金融监管机构行政处罚的声明
D.申请设立省级分公司以外其他分支机构的,提交省级分公司最近3年无受金融监管机构行政处罚的声明
申请设立省级分公司以外分支机构的,应当符合以下哪些条件:()。
A.符合申请人自身发展规划,保险公司上一年度及提交申请前连续两个季度偿付能力均达到充足Ⅰ类;
B.保险公司上一年度及提交申请前连续两个季度分类监管类别不低于B类,且省级分公司上一年度及提交申请前连续两个季度分类监管类别不低于C类;
C.保险公司具备良好的公司治理,内控健全,申请人具备完善的分支机构管理制度;
D.在保险公司住所地以外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设立的,当地省级分公司已经开业;
E.拟设机构的上级直接管理机构开业满三个月。省级分公司在其所在地市设立分支机构不受此限制;
F.拟设机构的上级直接管理机构内控健全,且有符合拟设机构主要负责人任职条件的筹建负责人;
A.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申请表
B.营业执照等法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C.法人章程,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D.设立消防技术服务分支机构申请表
保险公司申请设立省级分公司,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A.符合自身发展规划。其中,成立三年以内的保险公司设立省级分公司,如与该公司成立时提交的发展规划不一致的,应当说明理由;
B.上一年度及提交申请前连续两个季度偿付能力均达到充足Ⅱ类,且上一年度及提交申请前连续两个季度分类监管类别均不低于B类;
C.具备良好的公司治理,内控健全,具备完善的分支机构管理制度;
D.最近两年内无受金融监管机构重大行政处罚的记录;
E.不存在申请人或者其管理人员因工作行为涉嫌重大违法犯罪,正在受到金融监管机构或者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的情形;
F.已设立的省级分公司运转正常,最近两年内没有发生省级分公司市场退出情形,且有符合省级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条件的筹建负责人;
A.改建申请书,保险公司同意改建的书面文件;
B.申请人分支机构发展规划和管理制度;
C.改建报告,包括改建的必要性、合理性说明,改建情况,改建对保险业务和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影响及处理方案,改建机构三年业务发展规划和市场分析,改建机构与公司风险管理状况和内控状况相适应的说明;
D.改建为上级分支机构的,提交申请前连续两个季度的偿付能力报告和上一年度经审计的偿付能力报告;上一年度公司治理报告;受到行政处罚或者立案调查情况的说明;改建机构所在地保监局辖区内的其他分支机构运营情况说明,并就是否存在本办法第十二条所列情形做出声明;
A.设立申请书;
B.拟设机构三年业务发展规划和市场分析材料;
C.拟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及相关证明材料;
D.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材料。
A.设立申请书;
B.拟设机构三年业务发展规划和市场分析材料;
C.拟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及相关证明材料;
D.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