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预扣预缴环节未足额享受的专项附加扣除,可以在当年内向扣缴义务人申请补充扣除
B.纳税人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不完整的,可以先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再补正材料或重新填报
C.扣缴义务人办理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时,应当根据纳税人报送的专项附加扣除有关信息为纳税人办理
D.纳税人专项附加扣除相关信息发生变化的,由纳税人本人将相关变化信息及时向扣缴义务人报送
A.已全额扣除
B.未享受扣除
C.未足额享受扣除
D.已足额享受扣除
A.父母是指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
B.父母之外的其他人担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的,可以比照执行
C.预扣预缴没来得及享受或者没有足额享受的可以选择在年度内向单位申请在剩余月份发放工资薪金时补充扣除
D.预扣预缴没来得及享受或者没有足额享受的可以选择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补充申报扣除
A.在2021年汇算清缴时,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可以享受该政策
B.婴幼儿出生的次月至年满3周岁的当月,可以享受该政策
C.纳税人可以选择在预扣预缴环节由扣缴义务人扣除,也可以选择在汇算清缴环节申报扣除
D.扣除标准为每个婴幼儿每月1000元定额扣除
E.可以选择由父母一方扣除,或者父母双方均按照扣除标准的50%扣除
A.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和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7项专项附加扣除
B.自2022年1月1日起,纳税人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子女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婴幼儿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C.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D.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额一个纳税年度扣除不完的,可以结转以后年度扣除
E.居民个人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按月预扣预缴税款时应当按照规定予以扣除,不得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