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及工作人员在开展证券业务及相关活动中,不得以下列方式向公职人员、客户、正在洽谈的潜在客户或者其他利益关系人输送不正当利益()
A.提供礼金、礼品、房产、汽车、有价证券、股权、佣金返还等财物,或者为上述行为提供代持等便利
B.提供旅游、宴请、娱乐健身、工作安排等利益
C.安排显著偏离公允价格的结构化、高收益、保本理财产品等交易
D.直接或者间接向他人提供内幕信息、未公开信息、商业秘密和客户信息,明示或者暗示他人从事相关交易活动
E.其他输送不正当利益的情形
ABCDE
A.提供礼金、礼品、房产、汽车、有价证券、股权、佣金返还等财物,或者为上述行为提供代持等便利
B.提供旅游、宴请、娱乐健身、工作安排等利益
C.安排显著偏离公允价格的结构化、高收益、保本理财产品等交易
D.直接或者间接向他人提供内幕信息、未公开信息、商业秘密和客户信息,明示或者暗示他人从事相关交易活动
E.其他输送不正当利益的情形
ABCDE
A.不得谋取不正当利益
B.不得向公职人员、客户、正在洽谈的潜在客户及其他利益关系人输送不正当利益
C.不得干扰或者唆使、协助他人干扰证券监督管理或者自律管理工作
A.提供礼金、礼品、房产、汽车、有价证券、股权、佣金返还等财物,或者为上述行为提供代持等便利
B.提供旅游、宴请、娱乐健身、工作安排等利益
C.安排显著偏离公允价格的结构化、高收益、保本理财产品等交易
D.直接或者间接向他人提供内幕信息、未公开信息、商业秘密和客户信息,明示或者暗示他人从事相关交易活动
A.Ⅰ,Ⅲ,Ⅳ
B.Ⅰ,Ⅱ,Ⅲ
C.Ⅰ,Ⅱ,Ⅳ
D.Ⅱ,Ⅲ,Ⅳ
B.证券基金经营机构为其子公司提供信息技术服务的,应当充分评估信息技术基础设施的支撑能力与冗余程度,并与子公司签订服务协议,明确合作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及建立日常协作、业务隔离和应急管理机制,防范基础设施共用产生的新增风险
C.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可以设立信息技术专业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信息技术服务。信息技术专业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可为其他金融机构提供信息技术服务
D.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在对证券基金经营与服务机构信息技术管理及服务活动的监管过程中,只允许采取信息技术风险评估、访谈等方式进行现场检查,不得采用渗透测试、漏洞扫描等方式进行非现场检查
A.各单位可根据业务实际,自主选择加入以盛骏投资公司或财务公司为主办企业的跨境资金池,盛骏投资公司或财务公司应按照国家外汇监管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池成员企业备案
B.盛骏投资公司要加强集团公司境外统建资金池运营管理工作,具备条件的企业,应依托盛骏投资公司搭建本企业层面境外资金池,开展内部资金盘活调剂,办理内部融资业务
C.不具备条件的企业不允许搭建本企业层面国家或地区资金池
D.各单位单独搭建国家或地区资金池的,应按照总部相关资金管理规定,做好资金账户、资金收支及筹融资业务管理,健全风险防控机制,确保资金池运转有序,资金风险可控、在控
A.进入地方金融组织及相关单位经营活动场所进行检查
B.询问地方金融组织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要求其对检查事项作出说明
C.检查地方金融组织电子计算机业务数据系统等
D.调取、查阅、复制与检查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电子数据等,对可能被转移、隐匿或者损毁的文件资料和电子计算机业务数据系统、电子设备等予以封存
A.按照公司相关制度为客户提升授信额度
B.为客户与客户之间的融资、融券违规提供中介服务
C.为客户违规使用融出资金、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违规减持等违规行为提供便利
D.向特定客户以明显低于公司资金成本或者同期市场资金价格的利率提供融资
A.国有企业
B.私营企业
C.非国有企业
D.外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