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0.5%
B.1%
C.1.5%
D.2%
A.应在食品标签的醒目位置,清晰地标示反映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
B.当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中已规定了某食品的一个或几个名称时,应选用其中的一个,或等效的名称。
C.无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规定的名称时,应使用不使消费者误解或混淆的常用名称或通俗名称。
D.可以仅标示“新创名称”、“奇特名称”、“音译名称”、“牌号名称”、“地区俚语名称”或“商标名称”。
A.全部标示食品添加剂的具体名称
B.全部标示食品添加剂的功能类别名称
C.全部标示食品添加剂的功能类别名称以及国际编码(INS号),如果某种食品添加剂尚不存在相应的国际编码,或因致敏物质标示需要,可以标示其具体名称
D.全部标示食品添加剂的功能类别名称,同时标示具体名称
A.应在食品标签的醒目位置,清晰地标示反映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
B.当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中已规定了某食品的一个或几个名称时,应选用其中的一个,或等效的名称。
C.无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规定的名称时,应使用不使消费者误解或混淆的常用名称或通俗名称。
D.可以仅标示“新创名称”、“奇特名称”、“音译名称”、“牌号名称”、“地区俚语名称”或“商标名称”。
A.《预包装食品中的致敏原成分》
B.《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C.《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食品生产企业通用要求》
D.《瓶装饮用纯净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