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改变合同工程的标高
B.改变合同中某项工作的施工时间
C.取消合同中某项工作,转由发包人施工
D.为完成工程需要追加的额外工作
A.发包人的技术标准发生变更
B.施工组织设计发生变更
C.合同承包范围发生变更
D.图纸设计优化
E.框架梁钢筋信息变更
A.没有监理人的变更指示,承包人不得擅自变更
B.变更的范围包括设计变更范围、采购变更范围、发包人的赶工指令
C.变更应在相应内容实施前提出,否则发包人应承担承包人损失
D.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监理人可向承包人发出变更意向书
E.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承包人对发包人要求的合理化建议,可以口头提出
A.取消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但被取消的工作不能转由发包人或其他人实施
B.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质量或其他特性
C.改变合同工程的基线、标高、位置或尺寸
D.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施工时间或改变已批准的施工工艺或顺序
E.为完成工程需要追加的额外工作
A.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
B.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
C.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
D.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
A.未经承包人允许,分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与发包人或工程师发生直接工作联系
B.分包人可以直接致函发包人或工程师
C.分包人可以直接承受发包人或工程师的指令
D.分包人无须承受承包人转发的发包人或工程师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指令
A.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某项计日工单价时,应按工程变更有关规定商定计日工单价
B.承包人通知发包人以计日工方式实施的零星工作,双方应按计日工方式予以结算
C.现场签证的计日工数量与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所列不同时,应按工程变更有关规定进行价款调整
D.施工各期间发生的计日工费用应在竣工结算时一并支付
A.停工期间必须支付的工人工资由发包人承担
B.承包人的施工机械设备损坏由发包人承担
C.合同工程本身损害由发包人承担
D.发包人要求赶工的,赶工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E.不可抗力解除后复工的,若不能按期竣工,应合理延长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