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对及时监测、主动上报各类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经相关部门审核通过)的个人给予奖励,每上报一起不良事件,经医务部审核成立后,奖励报告人金额10元
B.符合要求并造成人身伤害的不良事件,在规定时间内主动上报,经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讨论后免责或减轻处罚
C.经查实属于I、II级事件,但相关部门有瞒报、漏报、谎报、缓报的情况,每起事件扣罚相关人员、部门200元
D.不良事件管理职能部门需根据医务部要求在5个工作日内前上报不良事件处理汇总材料,累计不及时递交≥2次,由医务部上报医院质量与安全委员会进行通报批评,累计不及时递交≥3次,取消该职能部门评优资格
B.若不良事件构成医疗事故、已经产生赔偿或给医院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事件当事人,按照医院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当事人按时主动报告不良事件的,可酌情予以从轻处罚
C.通过网络每报告一例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按照医院质量奖惩规定奖励个人20元
D.对于瞒报、漏报、谎报、缓报Ⅰ级、Ⅱ级事件的科室和个人,视情节轻重予以责令限时补报,提交整改报告,公开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先,暂缓晋升、晋级,低聘,暂停执业等
A.我院对不良事件进行统一管理的部门是医务科
B.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分为四级
C.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的原则坚持非惩罚性、激励性的原则,鼓励医务人员
D.Ⅲ级事件指在疾病医疗过程中是因诊疗活动而非疾病本身造成的患者机体与功能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