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与乙订立购买钢材的买卖合同,标的金额为300万元。合同约定甲应于6月30日将货交至乙指定的仓库。
乙因向戊购买替代货物多支付的40万元,是否可要求甲赔偿?依据何在?
对于乙支付给丙的违约金30万元,是否可以赔偿?为什么?
如果乙向丁支付了9万元仓储费,乙可否向甲要求赔偿?
请帮忙给出每个问题的正确答案和分析,谢谢!
乙因向戊购买替代货物多支付的40万元,是否可要求甲赔偿?依据何在?
对于乙支付给丙的违约金30万元,是否可以赔偿?为什么?
如果乙向丁支付了9万元仓储费,乙可否向甲要求赔偿?
请帮忙给出每个问题的正确答案和分析,谢谢!
A.无效
B.效力待定
C.有效
D.可撤销
A.甲乙之间就丙的电脑订立买卖合同
B.为了履行合同,甲将丙的电脑交给知情人乙
C.在未得到授权的情况下,丁以乙的名义,对戊表示想要购买一台摄像机,戊满口答应
D.戊将一台电脑卖给12岁的庚
2011年7月1日,甲钢铁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向乙建筑公司(以下简称乙公司)发函,其中有甲公司生产的各种型号钢材的数量,价格表和一份订货单,订货单表明:各型号钢材符合行业质量标准,若乙公司在8月15日前按价格表购货,甲公司将满足供应,并负责运送至乙公司所在地,交货并付款。 7月10日,乙公司复函称:如果A型号钢材每吨价格下降200元,我公司愿购买3000吨A型号钢材,贵公司如同意,须在7月31日前函告。 7月25日,甲公司决定接受乙公司的购买价格,在甲公司作出决定后,同日收到乙公司的撤销函件,表示不再需要购买A型号钢材。 7月26日时,甲公司正式发出确认函告知乙公司,表示接受乙公司就A型号钢材的购买数量及价格,并要求乙公司按约定履行合同,乙公司于当日收到甲公司的该确认函。 乙公司认为其已给甲公司发出撤销函件,故买卖合同未成立,双方因此发生争议。 要求: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2011年7月1日,甲公司向乙公司发出的函件是要约还是要约邀请?简要说明理由。 (2)2011年7月10日,乙公司向甲公司回复的函件是否构成承诺?简要说明理由。 (3)乙公司主张买卖合同未成立的理由是否成立?简要说明理由。
A.自然人甲与自然人乙之间订立的电脑买卖合同关系
B.中国公民丙与中国公民丁之间缔结的婚姻关系
C.税务机关甲与自然人乙之间订立的旧电脑买卖合同关系
D.税务机关甲与自然人乙之间的税款征收关系
A.乙搬进房屋之时
B.甲与乙的住房买卖合同生效之时
C.乙第一次付款之时
D.乙付清全部价款之时
A.付款地点和交货地点都为A市
B.交货地点为A市,付款地点为B市
C.交货和付款地点都为B市
D.交货地点为B市,付款地点为A市
A 5 000元
B 7500元
C 10 000元
D 12 500元
A.先履行抗辩权
B.同时履行抗辩权
C.先诉抗辩权
D.不安抗辩权
A.甲应当提前通知乙房屋将要出售
B.甲与丙签订的买卖合同无效,因为甲未取得乙的同意
C.乙在同等条件下有权优先于丙购买该房屋
D.如丙购买了房屋,则丙有权决定甲、乙之间的原房屋租赁合同是否继续执行
A.无效
B.可撤销
C.效力待定
D.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