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三分之二、四分之三
B.四分之三、四分之三
C.四分之三、三分之二
D.三分之二、三分之二
A.制定、修改业主公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B.选举、更换业主委员会委员,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C.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D.决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续筹方案,并监督实施
E.监督业主公约的实施
A.相关业主
B.业主大会
C.建设单位
D.物业管理企业
A.物业服务企业根据维修和更新、改造项目提出使用建议
B.没有物业服务企业的,由相关业主提出使用建议
C.需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列支范围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1/2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1/2以上的业主讨论通过使用建议
D.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相关业主组织实施使用方案
E.物业服务企业持有关材料,向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申请列支
A.遵守临时管理规约,管理规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B.遵守物业管理区域物业共有部位和共有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公共安全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制度
C.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物业委员会做出的决定
D.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
E.按时缴纳物业服务费用
A.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B.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
C.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D.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
E.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
F.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A.物业服务企业提出使用方案
B.业主大会依法通过使用方案
C.物业服务企业组织实施使用方案
D.物业服务企业持有关材料向业主委员会提出列支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方案
E.业主大会依据使用方案审核同意
A.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或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由业主共同决定
B.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
C.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纳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账户后,可以用于共有设备的日常养护和维修
D.如公共收益补充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后,如需使用,须按照当地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A.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B.制定和修改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管理规约
C.选举业主委员会和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D.制定和修改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保修制度
E.提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