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公司合并和减少注册资本时,公司应当自作出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B.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C.在合并和分立的条款中,新《公司法》删去了“不清偿债务或者不提供相应的担保的,公司不得合并”的规定;
D.规定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规定的除外。
A.担保人是只有在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就债务无法还清时,对公司承担部分清偿义务的自然人
B.担保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即担保人与债务人(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分别就同一债务对债权人(公司)承担全部清偿义务
C.担保人担保额度大于10万元时,担保人必须在本地有房产
D.年龄满20周岁就可以担保
A.无效
B.有效
C.可撤销
D.效力未定
A.丁公司仅能请求丙公司对该债务承担70%的责任
B.丁公司仅能请求乙公司对该债务承担30%的责任
C.丁公司可请求乙、丙公司对该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D.丁公司仅能请求丙公司对该债务承担责任,不能请求乙公司对该债务承担责任
A.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B. 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
C. 合伙人发生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债权人可代位行使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
D. 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合伙人的财产份额时,应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A.100
B.20
C.80
D.0
根据上述案情,请回答:
(1)甲与丙之间的债权转让协议是否有效?为什么?其后果如何?
(2)乙的债权人可以通过何种合同保全措施实现债权?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