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县、乡党政正职在同一岗位任期不到()年进行调整的,应当按照要求书面报告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经批复同意后方可进行。
A.1年
B.3年
C.5年
A.市县两级主要负责人考核本市/县(区)公司整体过程指标;分管副职考核相应分管部门的过程指标;地市兼任区县级机构主要负责人的班子副职考核兼任机构整体过程指标
B.市县两级主要负责人考核本市/县(区)公司整体过程指标;分管副职考核相应分管部门的过程指标;地市兼任区县级机构主要负责人的班子副职按权重考核相应分管部门及兼任机构整体过程指标
C.市县两级主要负责人考核本市/县(区)公司整体过程指标;分管副职由地市指定考核指标;地市兼任区县级机构主要负责人的班子副职考核兼任机构整体过程指标
A.《对违法违规责任人处理的暂行规定》
B.《案件责任追究暂行办法》
C.《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D.《保险机构案件责任追究指导意见》